服务条款
本译文仅为方便阅读而提供。如与日文版本存在差异,以日文版本为准。
本条款是你与 Y7 Technology合同会社(以下称“我们”,〒150-0043 東京都渋谷区道玄坂1丁目10番8号 渋谷道玄坂東急ビル2F-C)之间就使用 listenthru 达成的协议。如果你代表公司、厂牌或艺人使用 listenthru,即表示你代表其接受本条款,并确认你有权这样做。
1. 账户
你必须年满 16 周岁,并提供准确的信息。你须对在你的账户下发生的一切,以及你邀请加入艺人的成员负责;所有者可以添加和移除成员,并更改其角色。
2. 你的内容
你对添加的音乐、封面、名称和链接保留全部权利。你授予我们在你的页面和本服务中托管、展示和传送这些内容所需的许可;仅在你同意的情况下,我们才会将你的公开页面作为案例展示。你确认自己有权推广所添加的全部内容。
3. 禁止行为
不得冒充其他艺人、误导听众、链接到恶意软件或违法内容、侵犯他人权利、发送虚假流量或事件,或试图破坏本服务或使其过载。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页面,我们可能会将其删除,或暂停相关账户,并会告知你原因,除非法律或安全原因不允许。
4. 广告账户和听众数据
当你连接 Meta 或 TikTok 账户时,你须按照这些平台的条款,对你的使用行为负责。对于访问你的页面的人的数据,你是控制者,我们是受你委托的处理者:我们仅为按照你的设置提供 listenthru 而处理这些数据;对其保密;以适当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;使用我们的隐私政策中所列的分处理者,并在新增分处理者之前通知你;协助你答复个人和有关机关的请求;在发生个人数据泄露时及时通知你,不作不当拖延;在你删除页面或账户时删除这些数据;并向你提供证明合规所需的信息。你须确保你的衡量具有合法依据,并负责提供你所适用的法律要求的任何告知。在欧洲经济区、英国和瑞士,你的页面会在进行任何广告衡量之前征求听众的同意。如果你开启粉丝订阅,你同样是该名单的控制者:只发送订阅者所要求的内容,及时处理退订,并遵守适用于你的电子邮件营销法规(例如日本《特定电子邮件法》、美国 CAN-SPAM 法、GDPR 及 ePrivacy 规则)。另请参阅订阅的运作方式。
5. 方案和计费
- Free 的限制以价格页面所示为准,我们可能在事先通知后更改。
- Pro 按艺人计费,按月或按年支付。Label 为订阅者作为所有者的最多 20 位艺人提供 Pro,合并为一张账单,按月或按年支付。Enterprise 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。
- 费用通过 Stripe 预先支付,并自动续订,直至取消。面向日本的价格包含消费税;在其他地区,可能会在结账时根据你的所在地加收税费。
- 试用。每个人的第一位艺人可能获得一段时间的免费 Pro,无需绑卡;试用结束时,除非你选择方案,否则该艺人将转为 Free。在结账时开始的试用,除非在结束前取消,否则会在结束时转为付费。
- 取消。你可以随时在控制台中取消。方案将持续有效至已付费期间结束。除法律要求外,费用不按比例退还。
- 如果付款失败且 Stripe 的重试结束,该艺人将恢复为 Free。你的页面会在 Free 的限制范围内继续保持上线。
- 价格变更将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,并自你的下一次续订起适用。
6. 本服务
我们会努力保持 listenthru 可用并确保事件送达,但 Meta、TikTok、音乐平台和网络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,我们不保证每个事件都会被接收,也不保证衡量是完整的。我们可能会更改或终止某些功能;如果我们终止本服务,将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,并退还预付但未使用期间的费用。
7. 责任
listenthru 按“现状”提供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我们不对间接或附带损失、利润损失或广告支出承担责任,且我们的责任总额以你在索赔事由发生前 12 个月内向我们支付的金额为限。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产生的责任,也不限制消费者保护法律赋予你且不可放弃的权利。
8. 终止
你可以随时停止使用 listenthru 并删除你的账户。对于严重或多次违反本条款的账户,我们可能会将其终止或暂停。
9.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
本条款受日本法律管辖。东京地方法院对一审享有专属管辖权,但这不影响你作为消费者依据你居住国法律所享有的保护。
10. 变更和语言
我们可能会更新本条款。我们会在本页面公布更新后的条款;对于会影响你的变更,我们会在其适用前至少 30 天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你。本条款以日文和英文撰写;译文仅为方便阅读而提供,如各版本之间存在差异,以日文版本为准。
11. 联系我们
Y7 Technology合同会社(〒150-0043 東京都渋谷区道玄坂1丁目10番8号 渋谷道玄坂東急ビル2F-C)yudai.sasaki@y7technology.com。另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和特定商取引法に基づく表記(日本《特定商业交易法》规定的标示)。